政府采购供应商企业信息登记(信用档案)
发布机构: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1-09-09 15:27:14 打印:
办事指引
一、设定依据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穗财采〔2002〕243号)
二、申请条件
需作为供应商参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活动的市场主体均可办理。
三、办理流程
四、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备注 | |||
1 | 经办人 | 经办人身份证 | 1、授权委托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需有法人签名及单位公章; 2、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需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授权委托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 ||
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 |||||
2 | 企业基础资料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1、 发证日期以营业执照发证机关盖章处的日期为准; 2、 企业名称有变更,需将变更核准通知书与营业执照一并放在营业执照扫描件栏中。 | ||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 证书号请完整填写,包括“-”。 |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可在中心网站下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
3 | 企业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 1、此项选填; 2、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税务登记证; 3、纳税人编码有则填写,无则留空; 4、需选择发证机关。 | |||
4 | 企业社保登记证 | 1、企业社保登记证号、发证机关需按照证书完整填写。 | |||
5 | 企业信用信息 | 审计报告(选填) | 1、审计报告为选填项,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2、资信证明为选填项,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 | ||
资信证明(选填) | |||||
6 | 守合同重信用证书 | 此项选填 |
注:
(一)自2021年6月15日起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招标和竞争性磋商项目将启用信用评价体系2.0,相关指标详见《关于政府采购领域启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2.0的通知》的附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领域信用评价体系2.0指标说明》,请供应商及时维护有关信用信息。
(二)所有扫描件必须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格式,并盖上电子签章上传;
(三)所有上传的证件,都必须把该证件上有效的变更页和年检页也一并扫描上传;
(四)身份证必须是二代身份证;
(五)自然人注册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填写相关信息。
(六)已实现“三证合一”的企业,请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栏上传最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号均填写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实现“五证合一”的企业无需填写税务证和社保登记证。
五、办理机构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办理地点
仅限网上申请,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用CA登录业务系统即可办理。
七、办理时间
网上办理,不限时间。
八、办理时限
企业注册及企业变更:提交申请次日资料入库。
九、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咨询电话
020-28866000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